“锋哥!”
白冰抬头看到刘锋,高兴的喊了一声,脸上一下子露出了笑容,就像是一朵洁白绽放的梨花。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本就有意的刘锋与同样感觉的白冰感情迅速升温,虽然两人都还没有承认,但是在众人的眼中早就把二人当成了情侣。
刘锋拍了拍白冰的脑袋问道:“你吃饭了吗?”
“嗯嗯嗯,吃了,吃了两大碗呢,对了我现在去给你拿饭”
白冰乖乖的点点头,然后面色有些娇红的向厨房跑去。
刘锋看着她的背景露出会心的危险,其实他也挺羡慕白冰的,这丫头饭量那么大可就是不胖。
趁着白冰取饭的功夫,刘锋跟身边的人都打了个招呼,虽然刘锋每天睡懒觉不怎么参加劳作,但岛上的人对他并没有什么怨言,甚至还有些服从。
这里面一部分是刘锋救白冰那天晚上的英勇,一部分是刘锋策划和领导农贸市场行动给他们带来了丰富的物资。
当然还有一点,就是刘锋明晃晃别在腰间的九二手枪,这也是张洪斌的建议。
当时刘锋在河边开枪,那么大的声音岛上肯定能够听到,所以干脆张洪斌就让刘锋直接展示出来。
出于张洪斌以前的管理知识和经验来说,有时候团队不只要有凝聚力,也要有对成员的威慑力,这样才能让大家没有什么非分之想,毕竟现在是末世,而且一群人生活在小小的孤岛上,难保人心会有什么变化。
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个例外,是一个叫李闻玉的年轻人,长的又高又帅,而且听说还是个地产老板的儿子,灾变前妥妥是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
只不过此时白马王子,穿着一件破衣服,气喘吁吁的刨着地,看到打招呼也不回应,只是一脸冷漠的看了刘锋一眼。
刘锋笑了笑,他当然不会跟这种人生气,这种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只知道耍帅的跟他绝对不是一路人,而且当时他找人去农贸市场的时候,顶属这家伙最怂,恨不得把脑袋低进裤裆里。
至于他为什么对刘锋有敌意,很简单,因为灾变前他整整追了白冰一年,没想到此刻竟然让刘锋捷足先登,而且就这么大的岛他想躲都没法躲,只能每天看着两个人腻腻歪歪。
刘锋也不屑于跟这种人一般见识,冷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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