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
好一个江南富商赵平乱!
对付商业对手狠辣无比,绞杀流贼也是毫不手软。
受到这种年轻朝气的感染,孙传庭心中久违的豪气,也在这个瞬间彻底爆发而出。
剿贼,剿贼,灭了混天龙,来了啸地虎,剐了高迎祥,来了李自成。
剿之不绝,日渐困乏。
孙传庭剿了一辈子匪,如今年满五十,可这大明江山,流匪却是愈演愈烈。
疲了,累了,乏了,孙传庭心中的锐气和豪情也都被磨平了。
缺粮缺饷,求稳求全,做什么都是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浪战。
如今再次主政关中,手掌十万秦军,心中所思所想,尽皆是不能力敌,弃车保帅。
还是年轻好啊!
不管面前是何等强敌,马队多少,步军多少,几倍于己,都敢于迎头痛击。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这种年轻人所独有的英雄气魄,刺激得此时的孙传庭热血沸腾。
既然赵平乱能战敢战,手中兵士尽皆兵甲精良之辈,那么他孙传庭也不妨大胆一回。
以正合,以奇胜。
如今,有了赵平乱这支锐不可当的奇兵,打他闯贼一个措手不及,其他关中军头见有利可图,必然能够锦上添花一把。
“利用赵平乱出奇兵,打疼闯贼,这确实是一招很好的妙棋。
不过,如今的闯、曹联军数十万,若是让闯贼知道打疼他的军伍只有区区一千多人,必然会派遣大军将赵平乱围杀。
猛虎难斗群狼,仅靠赵平乱一人,还是有些难以为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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