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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诗书剑(第3页)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这一诗,出自一位枭雄之口,李铮今日将其窃来,其意是在舒张胸中之志。

相信不久之后,这诗会传遍大梁,会传到皇都。

他想借此,告知大梁氏族和魏王,他的志向。

相信还会有韩父那样的人物,会找上门来。

罗肃同朗声诵读,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觉不对,尤其是那两句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这样的话,其意昭昭。

他皱着眉头。

“好诗,好诗,只是老夫有一事不解,这周公是谁?”

对此,李铮早有所料。

“周公,传说中,带领人族制定礼法之人,我大骊自高祖以来,以礼治国,今大乾皇帝,以礼兴邦,我身为大骊君侯,当遵此礼法治世!”

这本是一舒张胸中伟略的帝王诗,被李铮这样一解释,就成了求礼法治世的士子诗,不过嘛,个中意味,只要有心,还是能品味出来。

“好志向,好诗词,绝,诗绝!”

罗肃同再一次忍不住赞叹。

作诗之迅,对仗之工整,意境之美妙,抒写看淡起落,胸怀四海。

这的确是符合尚德君、大骊前太子的心中所念。

“尚德君文采飞扬,志存高远,看来这一场,我又要落败了!”

说话的,是刚从长案上起身的蓝九黎。

他的画已经作好了,他的诗也作好了。

“是蓝兄客气。”

李铮回了一句。

“尚德君之字,笔力刚劲,行云流水,大气磅礴,落笔之处,锋芒尽藏,起笔之所,锋芒尽显,若是与之相比,我这图,也是要落入下乘了。”

蓝九黎说罢,将自己的画举起。

那是一副孤山古庙浮云图。

全图只用一种颜色,那就是墨色。

墨色层次分明,而又引于一体。

看画,是看意境。

“蓝兄也是佳作,山连着云,云藏着庙,庙居着人,人望着山,山又挂着云,所画事物,尽皆一体,颇有天人合一之道,画作到了这般境界,已然高深,我自愧不如。”

李铮不擅长的事情,还有很多。

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善于扬自己的擅长罢了。

这四绝之中,他就只擅长剑和棋,另外再稍稍算一些书法,至于诗,是剽窃而来,一点都不值得称道。

“大梁双子,公孙善彩,九黎善墨,我用墨,正是我所擅长,四绝比试,我已然输了两绝,至于剑绝,非太阿之敌,所以我就认输吧!”

蓝九黎说完,就要下场。

“蓝兄且慢,若是蓝兄舍得,不如将此佳作赠与我,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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