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能亲自救出楚甲子,他一朝变节,拿什么再来挽回?
她重重地颔:“好,我答应你。”
重新将脑后的半长盘扎成一束。
凌云将怀里的枣木簪递过去:“用这钗。”
金簪接过,抚摸钗上简单的钗头云纹,钗身光滑幽亮,显是被人用油盘过。
“新的。”
语罢,凌云转身而去。
金簪咧唇轻笑,盘起头后插上枣木簪。
【这个人,在我觉得此鹰难熬时又突然来这一出,都不知道究竟是谁熬谁。
】
鱼儿独自入城,而金簪和凌云两人一起,背着不知道哪里搞来的甜薯篓子,随着续多起来的人流进入胜城。
胜城把守比利城严厉,男女都要搜身。
凌云以为金簪会抗拒,但是她很坦然得由着士兵拍在双臂、小腹和腿处,随后被放入城。
入城后,街市人流如织,有响声而不吵闹。
凌云靠近金簪,轻声道:“该让你做女子打扮。”
金簪不解道:“胜城守卫拿着我没恢复前的画像找人,又有婆妇检查女子队列,远不如男子这边轻松。
我若做女子打扮入城才危险。”
她走出几步,恍然道,“你是为刚才我被守卫搜身在纠结。
呵……”
凌云不解道:“你不觉得……”
“不觉得。”
金簪立在凌云的正面,向他道,“你知不知道,你有时候挺让人困扰。”
像是莺歌的舞,近身时能缠着人的身体钻入心,推开时语气逼人却目里流连,矛盾又诱惑的男人。
这样的人竟有一种安心可靠的感觉。
凌云瞧入她幽暗深邃的眼神,试图将那个沉溺的傻蛋救出来,却好似无能为力。
马车从大道的另一头驶来,他下意识一把揽住金簪,让道一旁。
两人的身体紧紧地贴靠一起,伴随金簪的手绕过凌云的腰身,将这个拥抱变得更加真实而炙热。
街上行人看向他们,觉得又怪又很和谐,好奇者驻足指点。
凌云推开金簪,口干舌燥下尴尬道:“走吧,四合酒楼。”
他跨步在前,两步后回头望去,金簪迎阳浅笑,唇粉齿白,像是登令楼上旋身得某个瞬间,独她在天地间光。
这缕光点亮凌云对女人的最初认知。
金簪是高不可摘的九天星灯,非天神不可拥有。
江城子说得对,有些人的气质,不遮掩是盖不住的。
而这个女人,流淌在血脉中得与生俱来的高贵,即使遮掩,都盖不住凌人的芳华。
凌云快步近前,拿手盖在金簪的眼睑:不要这样对我笑,不要拿这双眼看我。
我会忘记不该忘记的事,为那血腥的一日替你找诸多的借口,只因……我……想与你……在一起。
金簪抓住盖在眼前的手,浅吟道:“你的眼睛已经承认,你……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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