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戈?我?不可能吧,相差七岁呢……
别说金戈对我有没有那方面的想法,总之我对他是绝对不可能的。
叶男神接着说:“虽然只见过一次,但是觉得那孩子对我有股很强的敌意。”
我笑着打哈哈,“哎呀,他对谁都那样。”
“是吗?”
“嗯,是的!”
叶男神没再问话了,静躺了一会儿后,双手从善如流地爬上我的背,轻轻地抚摸着,我顺从地躺在他在怀里,任他搂住我温存一番。
自从那夜旅馆经历了第一次后,叶男神虽食髓·知味却也克制得很好,一个星期最多三次,而且体贴我身板小承受不住他,通常不会持续太长时间。
不过近日来我身体渐渐被开阔得可以足够容纳下他后,次数就明显频繁了起来,现在每天晚上除非他回家太晚我已经睡下了,不然的话都会有一次。
他对这事的步骤和技巧越来越娴熟了,对我的身体也越加了若指掌,每次都有些花样弄得我欲罢不能,我觉得我们在某些方面也越来越有默契了。
这样的生活应该是很理想很幸福的,可我不知为何就是觉得哪处不够顺心如意……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雷桐天天的地雷~
哎,感冒了头发晕浑身不舒服中qaq提前祝大家中秋节快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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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72章小孩
两天后的下午五点,我正在翻冰箱找食材思考晚上炒什么菜的时候,突然受到一条短信,“我现在登机了,两个小时后到。”
望着手机,我懵了一会儿才想起来金戈前几天说过要来k市。
我拿着手机停了很久,思考着究竟应该怎么对付他。
狠了心不去接他让他一个人在机场呆着,等他心灰意冷、知难而退,然后自己回h市?
不知道他会不会一根筋地坐在那死等一晚上,不见到人就不肯走,然后被保安赶出去。
以我对金戈的了解,他那犟脾气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第二个可能性比较大一点。
唉,想来想去,还是于心不忍。
虽然金戈平常看起来一副趾高气扬、唯我独尊的样子,但说到底也只是个心智还没成熟的小孩子,放他一个人在这陌生的城市里置之不理的话说不定会遇上什么危险。
思来想去,最后我还是决定去机场接一下他,让他在k市住一晚后明天就把他赶回h市去。
我下午六点钟从公寓出发,到了机场差不多就七点了。
飞机晚点了半个小时,我在接机大厅候了好一阵子才见到金戈酷酷地戴着一副黑色大墨镜从通道里走出来,他头上斜戴了一顶棒球帽,身后背着个休闲的迷彩双肩包,十足的潮男味,要不是他朝我招了招手我还真没认出他来。
走到他身边,我撇了撇嘴,揶揄道:“遮得这么严实干嘛,又不是明星,还怕狗仔队认出来?”
金戈堂而皇之地反驳我:“这是时尚,你懂不懂。”
“……”
代沟啊==。
金戈是下午五点钟上的飞机,应该还没来得及吃晚饭,我便领着他先去找个地儿把肚子填饱了。
他还真是进行了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连个行李箱都没带,就背了个包,所以我也不急着帮他订酒店寄存行李了。
坐上出租车,我问他:“你想吃什么?”
金戈耸了耸肩:“whatever,客随主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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