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死
宋明珠睁开眼睛,第一眼就到前面的男子。
男子身材高大挺拔,身高将近1米9,头上戴着一顶帽子,满脸胡子,除了眼睛之外,其他地方都被遮掩住了,不太清楚。
这人的穿着也跟普通的庄稼汉不同,身上都是动物皮毛,更像是山里猎户。
男子扫视了一眼宋明珠,就收回视线,走去野猪了。
宋明珠顺着男子的方向过去,只见野猪就躺在自己刚刚站的那地方,如果她刚刚没被男子推开,恐怕现在躺地上的就是她了
宋明珠心有余悸,小跑着走到男子面前。
劫后余生的她心情有些激动,“这位壮士,谢谢您的救命之恩您的大恩大德我必当涌泉相报不知壮士怎么称呼”
男子似笑非笑地着她,那眼睛里带着鄙夷和不屑。
宋明珠有些懵,这啥表情
难道以前她得罪过这男的
可是原主的记忆中并没有这号人啊
“壮士”
宋明珠试探性地问。
男子低头着野猪,问了一个不相关的问题,“这野猪是你打死的”
“哎”
宋明珠愣了下,然后好笑道,“怎么可能壮士,我如果有那个能耐打死野猪,就不会这么狼”
宋明珠的话戛然而止,眼睛瞪得大大的,因为她到,野猪的脖子上插着一把柴刀,柴刀已经深入到野猪脖子的三分之二的地方,有鲜血不停地从脖子处流出来。
那把柴刀,赫然就是她之前握在手里的柴刀
宋明珠的脑子有一秒钟的空白,她竟然真的这么厉害了,一柴刀就能够砍死野猪
她了手,手上空空如也;
再了刚刚她摔倒的地方,也没有柴刀。
所以,那只野猪真的是她杀死的
啊啊啊,这中级打猎技能果然牛逼啊
宋明珠好激动。
男子将宋明珠的表情尽收眼底,眼中掠过一抹深意。
“宋明珠,你打算怎么处理这头野猪”
宋明珠从惊喜中清醒过来,“壮士,你救了我一命,这只野猪也是你打死的,所以野猪由你来处理”
她可不能让别人知道她能够打死一只野猪,不仅说出去没有人相信,而且有碍于她的名声。
她想塑造温婉娇俏的少女形象,可不是一个暴力女。
男子目光幽深,嘴角微勾,“野猪可不是我打死的,是你打死的”
宋明珠义正言辞,“壮士,我一个小女子怎么可能打死这么大一只野猪您这不是开玩笑嘛哈哈,野猪是您一柴刀挥过去弄死的”
男子盯着柴刀,淡淡地说道,“那柴刀上还刻了一个宋字,不是你老宋家的是谁的”
宋明珠
完了,还是个老熟人
宋明珠干脆用傻笑来应对,就是不再说话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血风格,沙场开局。魂穿边境士卒的他不想再做别人手中的刀,他要做执刀的人,为此而努力修炼拼杀。沙场上同生共死,修行路生死自负。PS热血向,非黑暗文,偶尔来点小温馨。...
生活的年月,水自流时光阴蹉跎,当回忆起光阴在岁月划痕时,总觉得该留住些美好。城市最底层的平凡生活,也许我们可以从平凡中读懂人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小市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暴爽玄幻,最热爽文〕少年陆鸣,血脉被夺,沦为废人,受尽屈辱。幸得至尊神殿,重生无上血脉,从此脚踏天才,一路逆袭,踏上热血辉煌之路。噬无尽生灵,融诸天血脉,跨千山万水,闯九天十地,败尽天下英豪,修战龙真诀,成就万道龙皇。群号5702747705w88337076展开全部gtgt...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唐宝平生最爱美男,以至于穿越到三千世界后,也依旧流转于各个美男之中。只是某天鱼塘突然炸掉了,唐宝她被强行绑定虐渣系统,从此开启虐渣之路。狗改不了吃屎的唐宝研究出新的养鱼方法,结果鱼塘被霸道总裁霍霍了...
她是共认的小吃货,穿越到异世,被凶残的禽兽男拖进山洞,神马一夜七次弱爆了人家是一夜只一次,但一次一整夜一直到她肚子里被强行塞进一个蛋宝宝强大腹黑,带着妈咪全世界的找美食。结果发现禽兽爹地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