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来了个新驻唱,今晚客人很多,大多都坐在离麦克风近的位置,起着哄,听着那个年轻颓然的男人抱着吉他唱歌。
足尖勾了一张凳子,即鹿趴在吧台上,透过发丝的缝隙,望着唱歌的人。
男人身形瘦削,看上去不大健朗,抱着吉他,修长的手指拨动琴弦,声音浑浊又阴郁。
“dontyouknowhowbyandiportantia我有多忙碌而不可或缺,你不知道吗?ihavegotuchtodo我要做的事可多着。
askouttodneronafridaynighticantgo周五晚上的晚餐,我去不了啦。
ihavegottoouchtodo我要做的事可多着呢。
aybeiajttrygtodistractyselffroyortality或许我只想想要逃避死亡的命运aybeiajttrygtodistractyselffroyortality或许就是这样吧。
ohiatoobytofishthisng我太忙碌,没时间唱完这首歌,iatoobytodance没时间跳舞,toobytocry没时间哭,toobytodie没时间去死,toobytoseeychance也没时间寻找那渺茫希望。
……”
即鹿望着男人,嘴唇翕动,轻轻地跟唱,懒散地,随意地,余光瞥见手臂上的伤疤,隐在单薄的衬衫长袖下面,好像能全都藏起来。
好像藏起来,就能忘掉不堪回首的过去。
伸出手指,指腹抚了抚上面的疤痕,感受着凹凸不平的触觉,即鹿眼神失焦,虚虚地望着,没有任何光亮。
门口进来了几个人,即鹿下意识瞥过去一眼,霎时就愣住了。
段从祯跟着几个不认识的男人一同进来,轻车熟路地坐到最近的沙发上。
从吧台上直起身躯,即鹿探着头往那边看,眉眼间霎时染上喜色,却又不敢表露出来,只能遥遥看着,直到段从祯看过来。
只随意扫了一眼,段从祯看见他,眼神停留了一刹,而后又偏头,撑着脑袋,散漫地同身旁的人聊天,身躯微倚,稍显轻傲桀骜。
即鹿太喜欢他这样了,穿上白大褂和脱下完全是两个人,如同毒药一般攫取了即鹿全部心神,每个动作都魂牵梦萦。
段从祯跟他们聊着天,金属打火机在指尖转,却不点烟,只捏在手里,玩儿似的。
“驻唱换新人了?”
带着金丝边眼镜的男人开口,看了几眼正在唱歌的人。
“早换了。”
另一个穿着黑色冲锋衣,袖子稍微挽起的人不屑地嗤声,“那人我认识,以前是别的酒吧的,后来跟那李家那少爷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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