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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整整七八年,吴煜城一直在找合适的器官活体,直到最近手下才找到所有条件都符合的白浩。

三百万的金额就让白浩的父母痛快的把儿子卖了,反正也是拣来的,明知去了就是死,可是他们根本不在乎。

不过所有的事情白浩都不知情,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已经彻底的掌控在了别人的手里,包括,命!

白浩是个很单纯的孩子,不但长的漂亮,心眼也好,因为家里很穷班级的同学总是瞧不起他,甚至合起伙来欺负他,可白浩从未怨恨过,总是一笑了之,不去计较。

还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他在低头写作业,老师走到他身边取过他手中的铅笔,放在眼前看了看,然后嘲讽的说道,“你家怎么这么穷,连根铅笔都买不起,都抓不住了还怎么写字?”

说完把铅笔头往桌子上一丢,转身走了。

一时间所有同学的目光全部落在了白浩的身上,鄙视,厌恶,嘲笑,让白浩突然觉得自己被人采在了脚底下。

可他还是忍住了眼泪,拿起那支铅笔头一笔一划的在本子上写字,那铅笔的确是太短了,短到搭不住虎口,卡在手心里。

回到家看着父亲拎着酒瓶握着一块钱去买酒,白浩还是把冲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在院子里找了块铁片把几个铅笔头包起来,至少勉强可以写字了。

以前那个父亲总是三天两头的打他一次,而这种打人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所以那十二年的人生白浩从不知父爱是什么感觉。

即使如此他也从未怨恨过自己的父母,对他们依旧很尊敬,晚上放学赶紧跑回家帮母亲做饭,帮父亲洗衣服。

遇到了吴煜城,白浩第一次知道父爱是什么感觉,在这个男人身边他体会到了温暖,体会到了疼爱,他总是无法相信,自己会突然有了一个这么好的父亲,连做梦都是甜的。

吴煜城对他很好,真的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给他买电脑,买游戏机,买新衣服新鞋子,每天都要问他想吃什么东西,有一次看见白浩喜欢吃草莓,特意吩咐管家每天买一份新鲜的进口草莓回来,于是白浩天天都能看见楼下的茶几上放着一盘洗的水灵灵的草莓,直到他吃腻了为止。

那天吴煜城带白浩出去吃饭,临出饭店的时候吴煜城偶然间遇到了自己的朋友,二人就聊了几句,“小浩,你先出去等我一会儿。”

“好。”

白浩走出门靠在自家的车上等了许久,偏巧这个时候遇到了自己以前的父亲。

白盛天看见自己的儿子,嘿嘿一笑,走过来拍拍儿子的肩膀,“好儿子,最近过的不错呀?”

“爸。”

白浩有些胆怯的站在那,低着头。

白盛天看见宝马车,两眼直放光,脏脏的大手在车身上摸了半天,“儿子,你现在可有钱了,以后发达了可别忘了老爸。”

白浩咬咬嘴唇,小声问道,“爸,先生说,你把我卖给他了,是真的吗?”

一想起那三百万,白盛天气就不打一处来,赌博全输进去了,一分也没剩,“儿子,老爸现在没钱了,你从家里给我拿点出来好不好?”

白浩不可置信的抬起头,“爸,你想让我去做贼?”

“什么做贼,反正你养父有那么多钱,自己也花不了。”

白浩一把打开肩膀上的手,“我不会去偷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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