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集惊马
幼齿乃杀器,这和跳悬崖一定死不了一样,是比真金还真的真理。
可是,鉴于史官笔下不饶人杀人不见血的皇帝天敌属性,刘彻就没有买账的道理。
刘彻道:“这一路惊险,带上他恐怕会带来不便。”
郭舍人:“可是,九哥,他很可爱啊!”
刘彻又说:“太傅不是常说要给司马家留点香火么?万一出了什么事……”
郭舍人:“可是,九哥,他真的很可爱啊!”
刘彻眉毛一皱:“我知道你喜欢他,现在不是感情用事的时候。”
郭舍人:“可是,九哥,你再看看他是不是很可爱?”
刘彻:“……”
居然尝试和外貌协会会长这样的颜控交流我完全是自找的!
小狗仔眨着猫眼,一手书简,一手刀笔,很认真地把太子彻漆黑的脸色记下,旁注太史公曰:太子意志不坚定,容易受近侍左右,深感父亲大人决策英明。
将其赶走的想法胎死腹中,刘彻不甘心,又心生一计。
“你还不是太史公吧?”
“回太子殿下,爹说,这是家族事业,我早晚是要回去继承的,不如趁早习惯。”
“出身在外,称我九哥便可,”
刘彻拿出窦太后面对自己时的和蔼笑脸,和下笔毫不留情的未来著名史学家套交情,“你喜欢当史官?”
小司马认真地想了想,据实回答:“谈不上喜欢。
每时每刻都要带着竹简和笔,以便及时记录,如果寻不着空挡,吃饭也来不及,晚上还要在梁上睡,夜里太……九哥你起夜也要跟出去。”
“……以后不许跟。”
刘彻好歹有些心软,不过十岁的孩子,顿了顿:“我让人给你收拾一下床铺,省得你不小心从房梁上摔下来。”
小司马连连摇头:“不成,爹说史官要公正客观地记录历史,最忌讳的便是搅和到里面去,否则就没人相信我记下的内容了。”
“况且我从小就跟着师父学上梁,睡房梁比床铺踏实。”
老灌插嘴问道:“你师父不是个偷儿吧?”
“师父早就服了刑,改邪归正了。”
刘彻一想也是,不然司马家也不会把独苗送去给江湖人士祸害。
见众人好奇,小司马又细细说了自己习武的经过,把大盗的本事学了十成十,飞檐走壁不说,食指灵活,刀笔飞快,往往话刚说完他那么也刻好了,还夜能视物,怪不得长了那么大的一双猫眼。
相比于司马迁居然拜了一个草上飞的师父学艺,刘彻更好奇明明一年只有一个月的探亲假,来回路途耗去二十多天,司马谈究竟是如何在这不超过三位数的时辰里,将“长大了要成为史官”
的梦想灌输给儿子的?
难道这就是历史所谓强大的惯性?
还是说,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怄一怄君主的天性已经沿着司马家的基因传承下去了?
“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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