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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陷害者的时代过去了(第3页)

他把菜放在院子的板桌上,扯过条凳,招呼客人坐。

马风连连客气“已经很好了,我盒饭里只有酱瓜。”

这年头蹭饭,没肉才是正常的。

就算是相对有钱的人家,平时留六或八片很齁的咸肉,盖在炒蔬菜上撑门面。

客人一般也是很识趣,不会夹的。

等蔬菜吃完,这几片肉又能拿去摆盘,至少撑一个星期面子之后,才会真的吃掉。

顾骜和马风各自盛了一大碗饭,就着炖萝卜猛吃。

马风很谨慎,从头到尾都没夹过油果,只是拼命往碗里倒萝卜汤下饭。

炖过油果的汤,表面会飘油花,已经算是美味。

顾骜本来就饿了,而且刚才打架消耗不少体力,所以一开始吃得挺香,连籼米的粗糙都没察觉到。

吃着吃着没那么饿了,他就开始怀念起后世的大鱼大肉。

他不甘心地搜索了一番记忆,才发现自己这具肉身居然有近两年没吃过肉

这是不正常的,就算按国家最低规定,也该有每人每月二两肉票。

顾骜又仔细回忆了一下,终于想起自己如此苦逼的原因

一年半前,按政策他们家也得出一个孩子,下乡当知青。

顾骜只有一个姐姐顾敏,所以老爹本着重男轻女的想法,让儿子留城里读、女儿下乡种田。

不过,老爹也给了姐姐补偿条件她每个月可以吃六两肉,而留在城里的顾骜要把自己那份肉票贡献出来。

于是,当时还在读高中的顾敏,就辍学去了邻市的会稽茶场种茶。

老爹每月都用全家的肉票买六两肉,再拿两三斤腌得死齁死齁的会稽霉干菜,焐一锅梅菜扣肉。

然后让顾骜骑几十公里自行车,把这罐肉送给顾敏。

做得那么咸,图的就是不容易坏,能吃上半个多月每天只吃一小撮肉,主要吃浸润了肥油的霉干菜。

用钱塘人的话说,这种菜就是“敲饭的榔头”

顾骜现在回想起来,那个被他夺舍的本尊一年半没肉吃的情况下,倒也没想到半路偷吃点。

还挺老实。

难怪魂穿之前,空长那么大个子,却被翁得臣那种精瘦的家伙欺负。

因为分心和怀念肉肉,顾骜只吃了一碗,就忘了添饭。

而这么斯文的吃相,搞得欲舔又止的马风也很不好意思。

他两次三番暗中观察,顾骜都没动静,最后他只能语言试探“顾哥你够了那我洗碗”

“喔,谢了。”

顾骜丝毫没听出马风“没吃饱”

的弦外之音。

毕竟,21世纪的人哪会在吃饭上客气

想吃就自己盛、废话个屁啊。

马风识趣地把剩菜放回橱子里,然后拧开天井里的水龙头,冲洗盛饭的碗。

或许是因为心情郁闷,他不经意就把水龙头拧得大了些,擦洗也很用力,好像跟碗有仇似的。

结果却惹来了闲坐在天井里风景的隔壁俞老太辱骂“小瘪三打个碗盏用噶许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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