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夫节妇”
,和长寿老人忠臣义士等。
——值得注意的是,义夫指的是妻子去世后不再续娶的男子,也就是说朱元璋对不再嫁和不再娶都是同等嘉奖。
朱元璋还在乡党建有旌善亭和申明二亭,申明亭主要是处理纠纷和劝惩民众,旌善亭则是教化民众,宣扬良善之举。
里老将民众的善人善事和恶人恶事写在亭侧,以期教化民众,以示劝惩。
这其中就包括民间孝
子、顺孙、义夫、节妇。
在明朝的乡族祠堂中,一般都设有“节孝祠”
“贞节祠”
“节烈祠”
等,能入这样的祠堂,对当时的妇女来说是莫大的殊荣。
上报官府后,官府还会为节烈修建祠堂和贞节牌坊,以及赐予荣誉称号;
在家族中,明朝家法族规中有不少鼓励和优待妇女守节的,会对守节妇女记入家谱并且给予物质奖励;而对于失节或是再嫁的妇女,许多宗法族规上虽然没有明文加以限制,但是基本上都采取不允许的态度,逐出族门,不能写入家谱,更有甚者直接处死。
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家族,三者密
切配合,严防死守,把女性牢牢地困死在了家中。
在这样全方位的死守下,明朝节烈妇女多达35829人,每年平均有130人左右,比宋朝平均一年一人增长了129倍。
【程朱理学发展于宋朝,但是在宋朝并不受重视,而且它诞生有一定的背景:那便是南宋时期官员宿妓成风,风气奢靡,程朱理学原本的“存天理灭人欲”
是为了约束社会上的奢靡风气。
】
程颐道:“夫妇之道。
当其初婚,未尝再配,是夫只合一娶,妇只合一嫁。
今妇人夫死而不再嫁,如天地之大义。
然夫岂得再娶?然以重者计之,养亲承家,祭祀继续,不可无也。
故有再娶之理。”
——此段话亦被朱子所引用,见《朱子全书》。
程颐认为,天地大义是夫只娶一妇,妇只嫁一夫。
妇人守寡后不再嫁是天地大义,丈夫丧妻后为了养家继承香火可以再娶。
但是程颐也说:“大夫以上无再娶礼。
凡人为夫妇也,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约?只约终身夫妇也。
"
这就要求,男子也应该遵守“夫妇之义”
,不应该再娶。
可以说,程颐对于理想主义和现实是分得很清楚。
理想化的程度,是男女夫妇都守义,不再嫁也不再娶。
但是碍于现实,只再娶也可以。
朱熹更为开明一点,在《朱文公文集》中说得更明确:“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
意思是说,虽然夫死后寡妇改嫁算失节,圣人不能禁,那常人自然更不必禁。
朱子甚至有更进一步的看法,不但丈夫死了,妻可再嫁;即便丈夫活着,如其不成器,无法养活妻子,妻子也可以主动离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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