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今天手头的政务处理完毕之后,朱元璋想起了被自己弄去养猪的梅殷。
想起梅殷做出来的混账事儿,朱元璋的心里还是觉得憋闷。
朱元璋询问梅殷在乡下的喂猪生活,这当然不是说朱元璋担心他过得不好。
而是朱元璋想要看到,那个混账过得有多凄惨。
让他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找死!
来撩拨自己的虎须!
其实根本不必要多问,朱元璋就能确定,梅殷肯定过的一点儿都不好。
朱元璋以前就是穷苦出身,在乡间生活多年。
明白寻常百姓的日子是怎么过的,那当真是处处艰难。
而梅殷那蠢货,又是个没有吃过苦的人。
自幼养尊处优,对于乡村的各种生活都不熟悉。
此时被自己丢到乡村去生活,必然会吃尽苦头。
更何况,自己不仅让他到乡村生活,还让他养猪。
只要想一想梅殷弄了一身猪屎味儿,鞋上粘的都是猪屎的狼狈样子,朱元璋就觉得分外的开怀。
依照梅殷那蠢货的德性,来到乡村之后,事事需要自己动手,只怕连火都生不起来,饭都不会做。
只能吃些冷饭!
朱元璋知道,在乡村里面生活,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乡村里的人情世故。
这是真的让人头疼。
习惯并能掌握这些的人,可以如鱼得水。
可是不习惯的人,却会活得步步艰难。
双水村的那些原住民,要么在乱世里死了,要么是逃走了,不剩下几户。
大多都是后来,从各处迁移过去的,没有那样的排外。
但这些人,去双水村最晚的,也都在那里生活了三五年,早就已经在双水村站稳了脚步。
和他们相比,梅殷就是一个妥妥的后来者!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梅殷要想要在双水村那里站稳脚步,可谓是千难万难。
若是自己这样,打小就熟悉乡村生活,还有一些本事的人,来到双水村,凭借自己的本领,能在一个月内就融入双水村,并在双水村站住脚跟。
梅殷他行吗?
在这上面,他根本就没有办法和自己比!
这梅殷就是一个,根本没有在乡村生活过的人。
不知道乡村相处的规则。
一向又养尊处优。
就他那样的,来到乡村别说一個月,就是一年两年,也很难融入进去!
出身富贵的梅殷,来到那里之后,就跟羊群里跑了头驴没什么区别。
是那样的扎眼!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
任务接连失败,系统也罢工联系不上,勤勤恳恳的苏眷被迫躺平当咸鱼。无聊时,只能看看周围人的八卦大戏。苏眷快活啊。苏老爷纳了一房美妾,却被别人插了一脚!哟,屁股都打开花了。礼部侍郎都要七十的人了,还在外头养外室,啧啧啧。人到老年,晚节不保哟。户部尚书的几个儿子女儿竟然都不是自己亲生的欸,原来大家都知道了吗?谢小爷整日寻欢,其实是在努力用这些事遮掩自己有隐疾的事,可怜啊。谢小爷???就在苏眷觉得这种咸鱼的日子顺风顺水,还挺不错的时候,她惊恐的发现,自己周围的人个个都竖起了耳朵,好像都能听见她的心声苏眷靠,这局又废了!...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地球空间实验失控,是灭亡的前兆,还是进化的曙光?萧南只想问一句,敢不敢让我摄个影?你的天赋技能血脉一切的一切,全都是我的,我的。...
松软的戚风蛋糕酥脆的牛角面包可口的慕斯蛋糕蓬松的手撕面包网红的脏脏包。甜的咸的,酥香的,口感饱满的。种种精致诱人的面包蛋糕似乎都能从这一家小小的烘培坊找到。这是一个关于烘培的故事。阅读指南...
预收拜托啦啵唧啵唧咸鱼跟班被f4盯上后穿书林岁寒穿成男频逆袭小说里的一个戏很多的同名炮灰,成就包括不限于肆意欺辱成长期的男主跟终极反派大哥抢继承权最后两边不讨好,下场凄凉。林岁寒穿后,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