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的夜晚,空气清新。
一辆刚抢完银行的改装车,在街头肆无忌惮的穿梭而过,后面几辆警车正在追逐。
夜幕下,零星响起的枪声和警铃声交织在一起,路边游荡着瘾君子与流浪汉,两个一言不合的路人掏枪互射。
这就是民风淳朴的太陵市,平平无奇的一个晚上。
在一条无人的小巷中,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手持木棍,正在大口喘气。
木棍末端染血,而在流浪汉的眼前,趴着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后脑勺正在流淌出温热的血液。
旁边还有另一个拄着拐杖的流浪汉,他看着已经没了气息的年轻人,对同伙大叫起来:“你干什么,不是说敲晕就可以了吗?你怎么把人杀了?”
“不关我的事,我还没用力,他就倒下了。”
“放屁,我明明看到你使出吃奶的力气了,他妈的拉屎都没你这么用力。”
“死就死了,又不是第一次做。”
流浪汉丢开手里的木棍,蹲下来开始搜索尸体上的财物,从上摸到下,连两腿间都没放过。
忽然间,没了生命气息的年轻人抬起手,紧紧抓住流浪汉的手腕,低微的声音从他口中响起:“抱歉,我不习惯男人摸我的下面。”
流浪汉吓得往后跌倒,他下意识抓起旁边的木棍,就要继续往年轻人的后脑勺上砸下去。
年轻人忽然一个翻身躲开木棍,顺手抓起掉在一旁的公文包,猛地甩向流浪汉的脸。
流浪汉哎哟一声,被砸得掩面倒下,等他重新爬起来时,现同伴把拐杖夹在肋下,已经逃向远方,两条健康大腿跑出了百米飞人的气势。
“你他妈不是说自己是個瘸子吗?”
流浪汉一边骂一边追,转眼也跑个没影了。
小巷重新安静下来。
没一会,年轻人才摇摇晃晃从地上站起来,用手一摸后脑勺,摸到满手的血。
他用衣服擦了擦手,抬头望着远处的霓虹灯,皱起眉头:“怎么穿越到一个倒霉蛋身上。”
他是一个穿越者。
上辈子是一个探险家,灵异爱好者,十分热衷于探索各种隐秘怪异事件和地点。
俗话说人做死就会死,他在探索一处古墓时意外身亡,没想到死后竟穿越到这个年轻人身上。
年轻人叫沈诚,医科大学的高材生,目前正在实习中。
从学历上讲,前途可谓是一片光明,成为受人尊敬的医生,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也是迟早的事情。
可是近期生的一件事,却彻底打乱了沈诚的美好生活。
一个月前,他收到一个巨大包裹,寄件人竟然是已经亡故数年的父亲,打开后,里面竟然是一个活生生的美丽女孩。
沈诚欣喜若狂,还以为是父亲怕他过于内向找不到女朋友,所以临死前还给他安排一个儿媳妇。
本以为从此就能过上周一到周五羞羞,周六到周日双休的好日子,没想到女孩苏醒后,立刻露出本来面目——吸血鬼。
这个世界,人类并不是唯一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种族,各种妖魔鬼怪横行,所以突然冒出来一只吸血鬼,也是很正常很符合逻辑的事情。
女吸血鬼对沈诚使用催眠,让作为医院实习生的他,每天从医院偷血回家给她充当食物。
这还不够倒霉的,沈诚今天早上跟暗恋的护士表白,喜提好人卡一张,下午例行体检,竟然查出自己患有白血病,就算积极治疗也活不了几年。
浑浑噩噩从医院里出来,等沈诚回过神,才现今天没偷血。
他注意到路边两个流浪汉,脑洞大开,准备花钱跟他们买血。
没想到两个流浪汉反手就帮沈诚开了个脑洞,还想替他花钱,十分的热心肠。
被吸血鬼欺压,被女神拒绝,患上白血病,还被流浪汉打闷棍。
倒霉到这种程度,你这是上辈子脱裤衩子做弹弓,打了幸运女神家的玻璃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老何,管管贾无敌吧,又在疯狂带一个小鲜肉的节奏。你二大爷的,我哪里是带节奏,我是弘扬正能量提升凝聚力。你一个人工智能,口吐芬芳把一群人怼的瑟瑟发抖,抱团取暖,能不提升凝聚力嘛。何昱作...
乱世之中,烽火天下,他一朝穿越,却是个落魄秀才,要啥没啥,更倒霉的是他还被山贼找上门来落魄不要紧,钱我可以自己挣。什么?没处挣?那就去抢。至于山贼?更不用怕,正好抢了他们的财物做军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林东的名字会响彻整个大明。总有一天,我林东能挽狂澜之将倾,扶社稷之即倒,延续我族千年文明!...
男朋友劈腿了!!!秋梦期气急败坏去找这对狗男女算账,没想到情敌居然是多年前的死对头,争执过程中不慎从天台跌落。这一跌跌到了古代,为了完成兄长的遗愿她不得不女扮男装赶往封乐县赴任,成了当朝最年轻的县令...
人到中年万事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三十不豪四十不富五十将相寻死路。...
于沐刚穿越过来就要照顾牙还没长齐的奶娃娃,不仅要面对恶劣的生存环境,还有随时饿死的风险,一穷二白之下,还好有无名空间帮助她起死回生。a...
试飞员秦风,从七十年代末期,一步步地走来,见证着一款款战机的腾飞,歼七,歼八,飞豹,枭龙,歼十见证着祖国走向大国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