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宇和张艺诚已经许久没有正经吃过东西,肚子早已经开始抗议,不过此刻的他们,哪怕有麻雀送上的食物之后,也没有立刻打开,而是顶着饥饿,兴奋地把玩着手枪。
男人这种生物永远年轻,或者说永远幼稚,在自己喜欢的东西面前,别说食物,哪怕女人他们也会不屑一顾。
“你玩儿够没有,给我看看,嘶~你小心点,别走火了!”
张艺诚终究还是少年心性,转眼间就忘记与麻雀分离的痛苦,急不可耐地看着秦宇摆弄着手枪。
“你手上不是还有弓弩么,你先玩儿那个。”
秦宇对这把手枪爱不释手。
真枪,秦宇从未接触过,但是小时候每年春节的特殊日子里,他总会缠着父母,去学校附近的文具店买一把黄河玩具枪,虽然是拉一打一的劣质塑料货,但是基本结构跟真枪相差不大,加上男孩子总会将所有和枪形状沾边的物品拿来摆弄,脑子里幻想着上膛击,所以稍微研究了一下这把手枪,秦宇就知道该怎么开关保险以及上膛。
手枪正如麻雀所说,是从平民手里收缴的劣质土造手枪,外观仿的是着名的1911,虽然表面打磨很垃圾,但对于从未上手真枪的秦宇来说,这冰凉且沉重的手感,这金黄的子弹,怎么看怎么精致。
“哎哎哎,怎么还上手抢啊!
小心点!”
秦宇只是一愣神的功夫,张艺诚直接上手抢走手枪,同时把那把弓弩塞进秦宇手中。
弓弩不大,比手枪只是稍长一点,模样就像大一号的手枪前面加个两张弩片,这玩意儿秦宇倒是见过,农村那些开面包车的偷狗贼经常用这玩意儿射注射器,然后将狗麻醉拖走。
要说实用,秦宇其实更偏向这把手弩,因为这玩意儿除了小型弩箭,还可以射飞镖,钢珠,至少弹药不用愁,实在不行还可以削点树枝做箭矢,而且非常安静,不会引起其他人和丧尸的注意。
而那把手枪,只有区区十多子弹,声音又大,而且子弹颜色还有色差,甚至其中有两子弹还长了一点绿锈,一看就是私藏了许久,也不知道会不会炸膛。
“真得劲儿啊!”
张艺诚之前还稍显笨拙地卸下弹匣,拉动套筒,不过在上手之后,仅仅几下,就差不多摸到了门道。
“这把枪归我了,弩归你,就这么说定了昂。”
张艺诚快把枪收进裤兜,然后紧紧捂住口袋。
秦宇一愣,倒是没有那么在乎自己用什么东西,也就由他去了。
“先吃点东西吧,再研究一下地图。”
兴奋劲儿一过,两人才注意到肚子的抗议,来到路边,找了一个相对隐蔽的草窝蹲着,开始了不知道算哪一餐的饭食。
“走国道肯定能遇到很多人,毕竟沿途村庄多,住户多,同时获取物资也更容易,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危险性也更大。”
“走高也行不通啊,我敢百分百确定,不管我们走到哪儿,路上都是遗弃的车辆,物资方面肯定少很多,而且高相对视野开阔,两边只是护栏还好,要是遇到防护网,万一碰到尸群,连躲的地儿都没有。”
“但是高更省事儿,国道七拐八绕的,路程要长很多。”
“国道也不差,至少咱还能翻翻房子,说不定还能找辆车。”
二人陷入了犹豫,都觉得对方说得有理,但又觉得自己的方案更好,兄弟二人第一次出现了分歧。
“老规矩?”
“来吧,交给天意。”
“石头!”
“剪刀!”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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