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小说

第 39 章 穿越中世纪039(第1页)

《中世纪女领主》全本免费阅读

丝绵被子对路易莎来说只不过是日常一瞥,即使这确实极大提高了她的生活幸福感。

而相比这样的‘小事’,还是前往布鲁多重镇普罗万城重要得多——几乎是刚做好丝绵被子,路易莎就出去普罗万,去和巡游到普罗万的巴尔扎克伯爵汇合。

就财富而论财富,普罗万是布鲁多最富有、经济活动最多的城市,比身为统治中心的特鲁瓦还富。

特鲁瓦还有府地位加持,普罗万可什么都没有,就一座城市独占六大集市的两个!

所以对亲眼看看普罗万,路易莎还是有一些期待的。

从特鲁瓦去普罗万,一路耗费的时间不长。

如果从地图上画一条从特鲁瓦到王都西岱的直线,普罗万基本就在这条线的中点上。

而这条线长大概15o公里,所以从特鲁瓦到普罗万就只有七八十公里。

虽然这是直线距离,但考虑到这也算是两个邻近的重要城市了,商贸往来频繁,道路是这个时代少有的笔直平坦其实实际路程,也不会比直线距离长多少了。

七八十公里,就算八十公里吧,放在后世这不算什么,有时市内出行都会过这个距离——就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国内一些城市都达成‘3o公里城市半径’成就了!

城市半径通俗一些说,就是市民平时愿意活动的范围半径,可以用‘1小时通勤圈’去理解。

市内一个小时能移动3o公里的话,偶尔特殊活动,一次移动个七八十公里也不是不能想象。

然而在中世纪不是那样,七八十公里并不是一个很短的路程,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家这么远——这里有一个标准的参照,此时地方上可以办集市,但集市得申请牌照(虽然很多集市其实没有牌照,严格意义上是非法的)。

这种集市就和后世的‘赶大集’差不多了,给附近农民提供出售盈余、购买必需、交换商品的机会。

而这样申请牌照的集市,彼此之间距离得在14里以上。

瓦松的1‘里’相当于16千米,14里就是后世224公里。

之所以有这个规定,就是根据农民步行出行的‘极限’算的。

一个农民早上去赶集,天黑之前要回家,再加上得在集市上呆一段时间,那出行距离就不能过13天能走的路,即7里。

距离过14里的两

个集市,辐射地区完全不同,也就没有互相‘抢生意’的可能性了。

考虑到此时开办集市的,都是这个时代的统治阶级(即使有自形成的集市,有一定规模后也会被‘收编’),这也算是统治阶级内部的‘默契’了。

换句话说,正常走路的极限,一天就是3o公里的样子。

而路易莎他们出行,虽然有车、有马,但不可能那么赶。

该吃饭时吃饭,该休息时休息,这都是最基本的。

所以从特鲁瓦去普罗万,还是三四天才到。

而一到普罗万,路易莎就眼前一亮。

相比起特鲁瓦,普罗万是一个更加优美的城镇。

说实话,这都有些后世童话小镇的样子了,当然是除去梦幻元素,比较写实的那种‘童话小镇’。

嗯,西方童话故事很多都源自中世纪晚期,童话小镇是中世纪风好像没什么不对。

只不过影视作品归影视作品,现实是另一回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亲爸是首富

我的亲爸是首富

养了自己十几年的父母,居然不是亲生的,而这一天,亲生父亲带着亿万家产来接自己...

招财猫崽崽坏心眼可多了

招财猫崽崽坏心眼可多了

预收顶流的替身前妻会通灵求收藏苏锦霓是福德寺供奉的一只瓷做招财猫。意外穿越,成了被寄养道观的四岁女童。小道观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穷得连香火都没有。眼看就要朝不保夕,她一捏小猫爪,要不要不还...

王者荣耀之最强青铜

王者荣耀之最强青铜

青铜之路太过漫长吊打各路大神王者又太过寂寞青丘之冥的灵魂不会永远漂泊旅途,永无止境...

魔门老祖会穿越

魔门老祖会穿越

穿越到仙侠世界,成为一方魔门老祖。徒弟弑师,圣僧为邻,这些王渊根本不在乎。因为,世界就要崩溃,穿越的大门已经再度打开。且看王渊如何在仙侠世界带领穿越的风潮而修真者们又是如何拳打星舰,脚踩巫师,横行...

祖父汉武帝:开局怂恿我爹造反

祖父汉武帝:开局怂恿我爹造反

西汉征和二年(前91年),汉武帝年迈昏聩,觉得总有刁民想害朕,太子刘据竟然也被汉武帝怀疑,于是大肆排查巫蛊之事,刘据性命及太子之位岌岌可危,穿越成为汉武帝亲孙子的刘进,感觉自己脖子发凉。坐不住的刘进不顾自己刚出生的儿子,赶紧跑去东宫找亲爹刘据商量着爹,要不咱爷俩造爷爷的反吧,不然咱全家保不住啊!...

重回80当大佬

重回80当大佬

二本扑街码农重回高考初年,能上演何等惊人的火箭攀升速度一个在88年广交会上用大哥大的大佬,是否比2018年开黄金柯尼塞格的土豪,更像一个羡慕值黑洞吸干方圆十里的眼球是的,这是信息和传媒大佬最好...

一样了,她靠的是写艳书。尖酸刻薄的奶奶小肚鸡肠的大伯一家子的极品亲戚不怕不怕,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灭一双。...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