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笔架店的刘老板在回城路上遇到的弃婴。
小小婴孩用一个粗布襁褓包了,衣服上绣着一个“周”
字。
笔架店生意做得不错,刘老板的家底和心胸都算得上宽厚,于是收养了他。
说是收养,实际也就是在下人房里给他放了张床。
给口饭吃、给张床睡,钟少轩就这么长到了十二岁。
说是十二岁,其实具体生辰年岁也没人知道,只是刘老板把遇到他那日算作是他的生辰。
他年纪虽小,却于读书上显示出了惊人的天赋。
没有人为他开蒙,他一面在笔架店帮忙,一面听来往的文人谈天讲经,偶尔竟也能搭上几句。
再大一些,钟少轩学会了去附近的私塾外旁听。
私塾的夫子先现了他的才华,破格让他进来听课,不收他银钱,还送他一些旧笔墨。
再后来,刘老板现钟少轩的字写得不错,便让他在店里帮人抄书,抄书所得的多余盈利也交给他。
钟罗琦九岁生辰那天,钟老爷带着她去城里最大的笔架店买毛笔纸张。
因为养尊处优,钟罗琦在商铺里挑选时总是胆子很大。
在四处走动时,她在柜台侧边看到那个年龄相仿的少年。
他在店内帮老板抄写。
他穿着一身粗布短打,衣着极其简朴,整个人出挑的气质却不能被掩盖,并且写得一手好字。
钟罗琦一望便知,他是店里的仆役帮工。
她实在喜欢那一手好书法,就上前问他:“你的字是在哪里学的?”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字。
那少年闻言,只看她一眼,又把眼光收回去,不卑不亢地继续抄写,说:“没有人专门教我。
不抄写的时候,我在城西书院的门外旁听。”
钟罗琦更觉奇异。
她自小就生得美,别说家里来往的亲戚朋友人见人夸,便是和父母一起出门,街上路人也常要多看她几眼。
买东西时,也总收到商贩多送的一点礼物,比如一个新鲜的果子、一包刚制成的话梅糖、一方素娟手帕,诸如此类。
她很少遇到能只看她一眼的人。
这个笔架店的小厮,年纪小小,身份卑微,不仅能写出一手好字,还对她的美貌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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