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岁癸未,明万历十一年也,年二十五。
癸未夏五月,起兵讨尼堪外兰,诺米纳兵不至,尼堪外兰遁之甲版。
兵克图伦城,尼堪外兰遁之河口台。
兵逐之,近明边,明兵出,尼堪外兰遁之鹅尔浑。
兵出无功,由于诺米纳之背约,且泄师期也。
杀诺米纳及其弟奈喀达。
五城族人康嘉、李岱等纠哈达兵来劫瑚济寨,使安费扬古、巴逊率十二人追之,尽夺所掠而返。
甲申春正月,攻兆佳城,报瑚济寨之役也。
途遇大雪,众请还。
曰“城主李岱,我同姓兄弟,乃为哈达导,岂可恕耶”
进之,卒下其城。
先是龙敦唆诺米纳背约,又使人杀噶哈善哈思虎,收其骨归葬。
六月,讨萨木占,为噶哈善哈思虎复仇也。
又攻其党讷申于马兒墩寨,攻四日歼之。
九月,伐董鄂部,大雪,师还,城中师出,以十二骑败之。
王甲部乞师攻翁克洛城,中道赴之,焚其外郭。
乘屋而射,敌兵鄂尔果尼射,贯胄中首,拔箭反射,殪其一人。
罗科射,穿甲中项,拔箭镞卷,血肉迸落,拄弓徐下,饮水数斗,创甚,驰归。
既愈,复往攻,克之。
求得鄂尔果尼、罗科。
曰“壮士也。”
授之佐领,户三百。
乙酉春二月,略界凡,将还,界凡、萨尔浒、东佳、把尔达四城合兵四百人来追,至太兰冈,城主讷申、巴穆尼策马并进,垂及,返骑迎敌,讷申刃断鞭,挥刀斫其背坠马,回射巴穆尼,皆殪之。
敌不敢逼,徐行而去。
夏四月,征哲陈部,大水,令诸军还,以八十骑前进。
至浑河,遥见敌军八百凭河而阵。
包朗阿之孙扎亲桑古里惧,解甲与人。
斥之曰“尔平日雄族党间,今乃畏葸如是耶”
去之。
独与弟穆尔哈齐、近侍颜布禄、武陵噶直前冲击,杀二十馀人,敌争遁,追至吉林冈而还。
曰“今日之战,以四人败八百,乃天祐也。”
秋九月,攻安土瓜尔佳城,克之,斩其城主诺一莫浑。
丙戌夏五月,征浑河部播一混寨,下之。
秋七月,征服哲陈部托漠河城。
闻尼堪外兰在鹅尔浑,疾进兵,攻下其城,求之弗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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