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去公社结捞尸费嘛,正好在邮局门口到你。”
张喜禄一边吃着一边说着。
韩春雷扶额一笑,怎么把捞尸这个事给忘了,笑道“还干捞尸啊你不是说跟阿强合伙开舞厅了吗”
张喜禄说道“舞厅不是还没开业呢吗阿强现在已经不捞尸了,舞厅开业的事情都是他在筹备。
但我要恰饭啊,所以最近我隔三差五总过来和雄哥一起捞尸,挣点活钱。
等啥时候舞厅开业了,我就彻底不干了。”
韩春雷哦了一声,暗自点头,张喜禄这么做是对的,来最近踏实了不少,知道不坐吃山空,不瞎蹉跎光阴了。
也不枉自己牵线搭桥介绍他跟雄哥他们去捞尸。
他突然想起刚才路上,就张喜禄自己一个人,问道“雄哥呢,刚才怎么没见他跟你一起去结钱啊”
“嗨,平时都是他去跟公社结账的,就今天,他说答应了红姐,要替红姐的快餐店去进货,所以捞完尸就走了。
今天的捞尸费让我去结。”
张喜禄笑道。
“所以雄哥一走,你就先去喝早酒了”
韩春雷微微皱眉,提起茶壶给张喜禄倒了杯普洱茶,说道“你多喝点浓茶去去酒,别一会儿到了人家公社,还一身酒气的。”
“噗”
张喜禄吭哧一笑,放下筷子,乐道“这你真是冤枉我了。
别我大早上喝酒,就以为我又学坏了,我也是工作需要。”
“喝酒还是工作需要这我就不懂了。”
韩春雷费解。
“哈哈哈,也有你不懂的事啊。
好吧,没干过捞尸这活儿,还真不懂这里面的道道。
你听我跟你细说哈”
吃着早茶,张喜禄娓娓道出了这捞尸活不为人知的一面。
原来海边捞尸,得趁着涨潮的时候干活。
一旦涨潮,尸体就会跟着潮水从海里漂浮到岸边,被捞尸人们捞起。
前些日子他们下午去捞尸,因为前些日子是月头。
但最近快到月中了,都是上午涨潮,他们得上午凌晨四五点就到海边,等着尸体被潮水冲上岸边来。
如果下午去的话,尸体早就被其他捞尸人抢完了,哪里还有捞尸钱挣至于大清早干活要喝酒,那也跟捞尸这个活的特殊性有关。
一来是壮胆,试想,死人本来就挺吓人的了,更何况一具在海里泡肿泡烂的尸体呢所以酒壮怂人胆不是没有道理的。
二来是浑身酒味儿啊,能把尸体在海水里泡烂的腐味儿给掩盖掉。
寻常人闻到臭鱼烂吓都反胃,更何况是腐尸烂尸的味儿呢任何人亲身经历一次,都会作呕的。
至于第三个原因呢,是跟敬鬼神有关。
当一具尸体被捞上来之后,每个捞尸人都要喝上一口白的,然后对着尸体庄重地鞠上一躬,口中说上一声“对唔住,打搅赛”
据说这个仪式之后,死者对人间无论是最后的一点遗憾还是怨恨,都会随之消散。
这样的话,捞尸人也不用再担心突然尸体诈尸,也不担心会有怨鬼索命这类的诅咒。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前世,宋粲然被老公闺蜜活活剜心,才明白自己是蠢死的。重生一世,她要提升智商,好好学习。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诚不我欺也。她手捧小金人,脚踹小白花,风生水起,渣渣什么的滚粗,别妨碍本学霸...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她乃当朝丞相嫡幼女,本该过着千金贵女的生活。但由于丞相宠妾灭妻,生母又懦弱无能,实则被府中众人欺凌,从小过着奴仆之子一般的生活。及笄之日母亲被害死,后来被继母嫁给一位痴傻官家子,成婚当日却离奇身亡。...
我叫望月,是一名父母不详的孤儿,今年刚刚升上国三。某日,我和同学结伴走在街上普通地逛着街,忽然一辆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车停在了我身边。车窗降下来,露出一张年轻又帅气的男人的脸。那双深邃到如黑洞般没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