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振霆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她没有抵抗力,顺从地跟在她身边。
“鱼看起来不错!
不行,鱼有刺。
红烧猪蹄好吃,来一份。”
“不要!
这种猪脚鸡脚之类的我都不吃的。”
轩辕振霆果断拒绝。
“白切鸡呢?”
“除了牛排羊排,其他的带骨的我都不吃。”
“你可真会吃,尽选贵的。
你要的这些这都没有。
吃个鸡腿得了!”
再拒绝,莫思琪就要火了。
听出她有点生气了,轩辕振霆不情愿,却也没再反对,“再要一份蔬菜就行了。”
想来这里也不会有他喜欢的菜式,不如来点蔬菜。
();() 莫思琪点了一份红烧肉,一份土豆丝。
轩辕振霆正准备试试饭菜的味道,一股浓烈的肉味扑鼻而来,还没反应过来,一块红烧肉已经送到了他嘴边。
“你试试就知道,这个红烧肉是真的好吃!”
轩辕振霆嫌弃的皱眉,想转头,却避不开嘴边的东西。
“试试又不会少块肉!”
看来他不吃,她是不会罢休的。
他硬着头皮张开了嘴,没想象的难吃,味道还可以,跟高档餐厅的炖肉差不多的味道。
“不难吃吧!
你的鸡腿在这,注意骨头,我帮你把骨头挑出来吧。
可惜这里没有鸡胸肉。
等晚上我下班去超市买点,让苏桐给你做煎鸡排,明天带到公司来吃,那样你就不用跑那么远出来吃饭。
让同事帮你用微波炉加热一下就可以吃。”
“为什么让苏桐给我做饭?”
轩辕振霆不是谁给的东西他都会吃。
“我晚上要上班啊。
而且我也不会做饭!”
莫思琪有点尴尬。
难怪她总是带着他在外面吃饭。
“别动。”
莫思琪伸出手帮轩辕振霆擦了擦嘴角,刚才喂他红烧肉的时候,他自己蹭到的。
她这动作让轩辕振霆始料不及,没想到她还有这么细心的时候。
当她的手触摸到他的肌肤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心似乎又会跳动了。
“晚上我要上班,没办法来接你,你能自己回去么?”
莫思琪心想,既然他能自己来公司上班,自然应该也知道回去的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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