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边捡了一个衣服破烂、浑身沾满泥污的少女回家。
她说,没什么可报答我的,就做我女人吧。
一辈子对我好的那种。
从那以后,我下班回家都会看到她在家里打扫、洗衣、做饭,努力的扮演好妻子的身份。
直到有一天,我陪老总出席高档宴会上,她是璀璨耀眼的存在,如同东方明珠。
她牵着一个富家公子哥的手,不屑的说,徐舟?不过是我养的一条狗罢了。
1
唐颖身影一出现,就成为全场的焦点。
明眸皓齿,星海波转,千娇百媚,美不胜收,她身穿雍容华贵,气度高雅的礼服,这一刻她如同九天之上降落凡尘的雪山凤凰。
我愣住在原地,像是丢了一魂二魄,手里叼着的烟烫到手指都浑然不自觉。
谁能想到,我捡回家里说要做我女人,今天摇身一变牵着别的男人手说我是狗。
她,让我陌生。
三月前,雨夜。
见到唐颖的时候,她卷缩在昏暗的街角处躲雨,身上只穿着一件廉价的白色连衣裙,光着脚丫。
雨水飘零,打湿了她的裙摆,浑身都沾满了泥污。
身上还有伤,充满红肿和伤痕累累,触目惊心,让人忍不住心疼。
正直我下班,我撑着伞站在她面前,她抬起头,视线交汇。
那是我第一次和她的眼神交错,一眼万年。
「带我回家吧。
」
她虚弱的开口。
「什么?」我刹那间恍惚,还以为我听错了。
孤独且平静的生活了二十余年,第一次听见有女孩子说我要跟我回家。
我内心触动。
十年前,我家里发生了火灾,父母双亡,我成了孤儿。
同时我的脸上、身上,都留下了火烧后的疤痕。
我受到了无数的白眼和讥讽嘲笑,没有交到一个朋友,与之而来的是我坚强又孤独的内心,早已做好孤独终老。
「我把你送警局,让你家里人来接你。
」我平静的说着。
她却拼命摇头,「不要!
他们会打我的,会打死我的,我再也不回去了。
」
「你带我走。
」
她再次抬起头,是那张净素的脸颊,眼神里带着几分倔强。
即便脸上有着泥污,还有一道道红色的伤痕,不得不说她长得很好看,比我见到的任何一个女人都好看。
最后,我还是将她带回了家。
不是见色起意,而是她的遭遇和我刚到这座城市时相似,无依无靠,充满孤独,却坚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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