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听见他说:“饿不饿?要不给你下碗面条?”
孙明天正好饿了,点了个兰州拉面。
童其骏喜欢做饭,且厨艺了得,去酒店应聘个大厨不在话下,他却只喜欢闷在厨房做些家常菜。
要做拉面,就要用手擀的面条,口感方才筋道,汤要用高火熬煮,冰箱里有昨天买的大骨头棒,熬成奶白色的汤汁,撒上葱花,几滴香油,一时之间屋子里香味四溢。
孙明天今天胃口好,连吃了两碗面,喝净汤,抬手抽了张纸巾,现童其骏正欲言又止地看着她:“想说什么?”
“明天,再跟我讲讲你跟季警官的事吧。”
孙明天没有倾诉的兴趣,擦干净嘴巴,平静道:“没什么可讲的了。”
即便于她,也没什么值得一说——往事毕竟只在过去,既然未来他们注定毫无瓜葛,何必再多劳心伤情?
“我听人说,季警官受伤了,住进了市人民医院,还是重症病房,伤得可严重了——”
童其骏边说边观察着孙明天的神色,犹豫道,“再怎么样,他毕竟是你的旧识,不去探望一下吗?”
孙明天低头揉搓着手里的纸巾。
探望?探望一下也好——不是为了叙旧,而是信息交换。
季寻认识赵祥睿,而赵祥睿在冢人帮待了多年,一定知道内情,也许这会儿,季寻已经得知了金蛇的下落。
季寻伤势稳定,在重症病房住了三天后转至普通病房。
第一天,他没等来任何人,反倒睡得足足的,这种舒服日子已经许多年没有过了。
第二天清晨,黄骁抱着一株新鲜的百合花出现,坐在季寻病床前愣了半天,没说出一句话。
季寻见他神情落魄,只好率先开口:“把花放下吧。”
“哦!”
黄骁如梦方醒,“这是……百合,我挑了半天,老板说花语也有早日恢复健康的意思……好吧,店里只剩下这种了……那个……”
说了半天说不下去了,季寻从他走进门来时便猜得彻底,伸手拍了拍他的肩:“你很难过,因为文絮的事?”
黄骁脸色一白,结结巴巴:“老大……”
“我也很难过。”
季寻说。
他外表冷酷,看起来没有一点难过的样子。
黄骁不信。
“我以前的女朋友,也曾经像文絮一样,误入歧途过。”
黄骁好奇起来。
季寻又补充:“不是因为感情。”
“你淌过沼泽没有?前两年我去过三江平原,遇上过一片沼泽,其实远看只是一块青色平地,要是不小心陷进去了,挣扎是没有用的,只有脱下衣服趴在上面,慢慢地抽出腿,才能减缓下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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